
宫士峰律师网
gongshifeng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休事假超20天扣了工资仍可享受年休假
2014-12-29 09:03:15 来源:
赵女士为某企业职工,已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。今年7月份,由于母亲生病住院,她向单位请求休了22天事假,单位也按照公司规定扣除了其当月的事假工资。近期,其母亲身体又感不适需人照料,赵女士向单位请休10天年休假,单位却以她当年事假天数过长拒绝其休假。赵女士不知道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,于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。
工作人员介绍,依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4条规定,“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”。今年7月份,她向单位请求休22天事假时,单位已按照规定扣除了其当月的事假工资。所以,赵女士仍然有享受今年度年休假的权利。(李丹菊)
- 大家都在看

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,原因亦各种各样,如身份证丢失、年龄歧视、犯罪前科等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